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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至明年12月底 四川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2023年07月06日 17:02:53 来源:四川新闻网 记者:李丹 编辑:黄成群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成都7月6日讯(记者 李丹)自2023年7月起至2024年12月底,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将药品安全治理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要有效排查化解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对于主观恶意、制售假劣产品、触碰药品安全底线的,从严从快依法查处……这是记者从日前举行的四川省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上获悉的。
四川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大中在动员部署讲话中指出,全省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围绕“防范风险、查办案件、提升能力”,聚焦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两品一械”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动态监管,扎实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要有效排查化解药品安全风险隐患,严肃查处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守牢药品安全底线,积极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张大中要求,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围绕重点任务,以务实举措推动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走深走实。一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省药监局对全省药品监管工作负总责,相关处室(单位)依职责抓好责任落实。各地要将药品安全治理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主动落实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共同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积极探索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区建设,压紧压实各方安全责任。
二要排查化解安全隐患。综合运用检查核查、监督抽检、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舆情监测以及投诉举报平台对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重点对象、重点区域进行排查,及时化解风险隐患。省、市、县要结合实际明确风险隐患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的辨识、判定、整改、验收等具体标准,建立清单台账,细化责任分工,督促立行立改,严格闭环管理。
三要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要认真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案件查办工作的意见》,准确把握监管执法时度效,对于主观恶意、制售假劣产品、触碰药品安全底线的,从严从快依法查处,让违法违规者付出应有代价。对情节严重的要实行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对屡教不改、屡罚屡犯的要从严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该移送司法机关的坚决移送,决不能以罚代刑。
四要加强监管执法协同。强化药品安全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监管协同,构建联动约束的闭环监管机制。推动派出机构职能与省局各业务处室和市、县药品监管事权有效衔接,消除监管盲区,强化检查稽查协同和执法联动。探索建立跨市域药品监管合作长效机制,提升区域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五要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加强药物警戒体系和能力建设,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药物警戒体系。加强以信息化引领的智慧监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大力开展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和现场实训,提升监管队伍业务能力。推动加强市、县药品执法装备和检验设备建设,提升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能力和应急能力。大力发展乡镇药品安全协管员、村药品安全信息员队伍。
六要持续完善长效机制。针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暴露出来的普遍性、规律性问题,进一步查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监管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会议通报了《四川省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巩固提升行动自2023年7月起至2024年12月底结束,聚焦疫苗、血液制品、特殊管理药品、中药饮片、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集采中选产品、儿童及特殊化妆品等重点产品,委托生产、跨界转产、增线扩产、整体搬迁、停产后复产、关键工艺设备改造升级、药品购销渠道、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主体责任落实等重点环节,网络销售、既往发现问题较多、被多次行政处罚的企业、个体诊所、医疗美容机构等重点对象,农村、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通过检查核查、监督抽检、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网络销售监测、投诉举报、舆情监测等方式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